foodpanda及UberEats自從推出訂閱制以來,衍生多起「取消訂閱無法退費」及「自動續約扣款」爭議,北市消保官指出,經檢視兩家業者的訂閱條款發現,內容皆含「訂閱一律無法退費」及「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等條款,諸多限制不僅剝奪消費者權益,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據法務局公布數字統計,截至28日止,今年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總計682件,其中自動續約爭議占了42件,取消訂閱無法退費則高達450件。消保官日前發函要求兩家平台做出改善,目前foodpanda及UberEats的訂閱制條款已依規定修訂,不僅刪除霸王條款「保留修改優惠內容權利」,另新增「享有7日內解除契約權利」。
不過消保官仍提醒,目前美食外送平台訂閱制皆預設自動續約、且扣款前不會有任何通知,加上不提供契約終止時依比例退費,所以消費者除了把握新訂閱享有的7日猶豫期外,長期訂閱的消費者應定時查看業者是否調整方案或費用,並留意續訂扣款日期,才能避免多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