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傍晚大S在IG公開銀行帳戶往來明細,表示:「兩套房皆為本人貸款購置。愛新覺羅汪挑好,我買單。心疼聲嘶力竭買酸辣粉的被兒坑。」接著,大S更貼出一張汪小菲親筆寫的借據,內容寫明汪小菲向她借款2,600萬,2,000萬用於酒店投資,600萬用來周轉律師費,於2018年底全部還清。
大S強調:「這借據為愛新覺羅汪親筆寫下。事隔至今只還了500萬元。嫁入『豪門』真是穩賠。現在祖宗十八代都被毀謗(誹謗),無語。難怪軟飯賣的(得)駕輕就熟。」而汪小菲一看到大S發文,再度氣急攻心,火速在微博發文痛罵大S睜眼說瞎話、不配當他孩子的媽。
汪小菲指稱,當時買房因為他在台灣沒有帳戶,賣了畫之後將錢匯到大S的戶頭,「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後來酒店有了帳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至於那張借款收據,汪小菲則說兩人離婚時已談妥不用還,因為價值四億的房產已經歸給大S,怒指大S出爾反爾,之後將公開證據一一反擊。
汪小菲微博全文:
徐熙媛,我本來對你還保留孩子母親的這個身分,你今天睜眼說瞎話,你根本就不配當我孩子的母親。咱們買的那個房子時,我在台灣都沒有帳戶!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後來酒店有了帳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
當時酒店開業差點兒資金,從大陸匯不來錢!你以為匯款那麼容易嗎?我讓你幫我度過一下,當時又買房酒店又在裝修同時進行。你讓我寫的借條,我什麼時候,給你給家那麼多東西,我讓你寫過任何東西?離婚的時候你自己說的這個錢不用還了,因為四億那個房子給你了。
但是離婚後你又出爾反爾,我同意給你,我換不出那麼多外匯,所以賣了一幅畫價值五百萬台幣,我就先還了你五百萬,剩餘的後續慢慢還完。當時律師都在,大家都能作證!你要臉嗎?等會兒會把這些資料一一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