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蔡英文帶頭高喊終結黑金,選後民進黨團加大力道,將提案修選罷法,納入排黑條款。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羅致政:「未來在推動修法上,我們要把黑、金、槍、毒,都排除在候選人資格裡面,這是未來我們對於政治人物,最高道德的一個要求,甚至是最低法律下限的要求。」
以現行《選罷法》來看,僅規範「曾犯貪汙罪,經判刑確定者」未來不得擔任公職,但綠委建議比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6條》標準加嚴,也就是增訂《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5種情事,一律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立法院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不管是行政首長乃至於民意代表,有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犯罪組織相關的人,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應該也要排除在可以參選公職的範圍內。」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大方向國民黨全力支持,但有兩個問題要考慮。過去鼓勵更生人的相關法律的意旨相對就不符,選後馬上提(修法)是不是要扭轉焦點?」國民黨團說支持卻又說還有討論空間,畢竟全台現任的22位議長中,國民黨的議長像是北市陳錦祥、桃園邱奕勝、新竹張鎮榮,過去不是因樁腳買票遭判刑,就是捲入助理詐領公款爭議,就連離島的澎湖、金門和連江,也有議長陷入賄選買票的官司。而這些議長通通是國民黨籍。
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德維:「民進黨要真正地修法排除黑金,不要這麼草率,而是應該全盤地來檢討,奉勸民進黨做任何修法的事情要看長遠。」綠營推《選罷法》修法擴大排黑,恐將掀起另一波朝野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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