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夜市位於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台南監理站旁,2000年開始營業至今,去年12月傳出土地租約到期,夜市將結束營業,據了解,夜市業者是向農會承租用地,但土地其實是由台南市府及農會共同持有,且台南市府擁有6成所有權,加上市府與農會的土地租約確實在去年底到期,傳聞市府有意收回土地,做為東區區政中心。
不過大東夜市至今200多個攤位仍持續營業中,財政局表示,由於農會與大東夜市業者間租約租期到今年8月,市府基於尊重合約精神同意續租,至於土地出租做為夜市使用是否合法,財政局回應,該土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性質則是公共設施保留地,若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可合法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對於租約到期後的規劃將再議。
去年底,傳出租約到期大東夜市將熄燈,當時台南市財政局長受訪時曾表示「要看民意」,至今在市府點頭同意下,夜市可繼續把合約走完,未來很有機會視民意觀望夜市去留,不過能確定的是,8月租約到期後,台南市府和農會將會各自分開管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