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視障者控訴在台中搭公車時,遭到司機質疑視障身分,並要求他出示證明。(示意圖,圖非當事人,Pexels)
社會 2023.01.14 20:15 臺北時間

視障者牽導盲犬搭公車 遭司機質疑「要求出示證明」市府喊查

記者|許行君

13日一名視障民眾透過臉書發文指控,自己帶著導盲犬在台中搭公車時,竟被司機要求出示證明,以證實視障身分,這位視障民眾表示,該名司機還稱「你的眼睛根本不像」,讓視障民眾相當委屈。事件曝光後,台中政府表示將調閱監視畫面,釐清當時的對話內容,若司機言行不當,將加重處分,捍衛民眾乘車權益。

一名視障民眾透過臉書發文,指出自己搭乘高鐵接駁車時,遇到不合理的事件,引起廣泛討論,不過經查事發地點並非高鐵接駁車,而是和欣客運161路公車。這位民眾表示,自己在帶著導盲犬上車時,就被司機詢問:「他(牠)是導盲犬嗎?」

這位視障民眾指出,自己上車在找座位時,司機還問後面刷卡的路人「他真的是視障嗎」,隨後走到該位民眾面前,質問他「你是視障者嗎」,又說「現在台中市政府稽查的很嚴格,加上你的眼睛根本不像」,並進一步要求他出示殘障手冊,還說「趕快拿出來,我還要開車,你不要在那礙事」。

視障民眾表示自己當下非常委屈,但迫於無奈只能把視障手冊拿在手上,不過司機看完後,也沒有道歉,事後司機雖對視障民眾表達歉意,表示「剛如果有讓你不舒服,不好意思」,但該位民眾仍相當難過,他表示當下「真的委屈的覺得好想哭」。

該位視障民眾的遭遇獲得廣泛關注,交通局14日下午出面說明,表示該位民眾應是13日於高鐵台中站搭乘和欣客運161路公車,為釐清整個事發過程,交通局已請和欣客運盡速調閱當天該輛公車的車內監視畫面,確認相關談話內容。

交通局進一步表示,司機在執勤中對於身障人士有言行不當等行為,將依相關規定加重處分以外,並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處分,另外也將請和欣客運加強所屬駕駛員無障礙的相關教育訓練,以維護乘車民眾的搭乘權益。

而高鐵公司也發布聲明澄清,表示經調查確認後,該視障旅客於13日在高鐵台中站,在同仁引導之下,自車站搭乘161號(中科路線)公車離站,並非高鐵快捷公車,惟針對此案,亦將協助旅客,要求公車業者進行調查。高鐵公司強調,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受訓中之幼犬皆可搭乘高鐵,無須另行查驗證件。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