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署指出,去年10月啟動的專案協助計畫實施迄今,發現媒合就業困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大問題,第一就是資方開出薪資普遍過低,近半數起薪未達3萬元,第二點是未及時通知求職者面試結果,不僅讓不耐久候的求職者另尋他職,也連帶影響專案媒合成效,第三點則是業者對職缺要求不明確或條件設定過高,像是招聘櫃檯接待員,要求大學畢業、精通英日文、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及配合輪班等標準,起薪卻僅有2萬8千元,條件要求與薪資報酬明顯不對等。
發展署表示,基於計畫執行間發現的3大關鍵問題,經會議討論後,與產業工會業者達成5點具體共識,一、基於觀光產業缺工需要,再續辦專案媒合服務就業訓練3個月;二、專案媒合應聚焦於旅宿業房務員及清潔人員即時職缺;三、維持原有專案職缺起薪招募初任人員,像是北北基桃竹地區應達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不低於2萬8千元,若額外要求外語能力、大專學歷等條件時,應有正當理由並須合理調高薪資,以主計總處薪資調查,應以每月3.3萬元以上給薪;第四、第五點則針對面試流程做調整,並建議業者應於職缺內容說明人才需求具體資格條件等。
發展署補充,續辦觀光產業缺工專案媒合服務,將由觀光局彙蒐缺工業者職缺清冊,並在3月底前分批提供發展署進行媒合,觀光局也會邀集各地業者召開專案說明會,跟業者溝通及邀請業者參與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