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小客車整輛車打橫,停在路中央,當時女駕駛自撞護欄,卻造成前方6車連撞。肇事女駕駛:「就是恍神。」記者:「恍神自撞喔?」肇事女駕駛:「對,我不知道後面一直撞上去。」
案發第一時間,女駕駛自稱是一時恍神,才會釀成事故,事後測出她的酒測值竟然有0.34毫克,原來是酒駕上路,白色轎車車頭跟車尾嚴重變形,酒駕女駕駛自己卻是毫髮無傷。協助救護乘客:「酒駕這台車子,就停在一個車間跟外線道的中間,他們說她的車子動不了,然後女駕駛她有喝酒。」
揹著黑色小包包快步走進警局,警方調查,肇事的駕駛前一天在台中老家吃年夜飯,喝了2杯燒酒,自稱有休息過,才會在凌晨開夜車,載著兒子上路回桃園,不過自撞護欄引發連環車禍,逃不了刑事責任。
律師黃帝穎:「雖然她是自撞的酒駕肇事者,但後面的追撞的死亡結果,她可能還是會付出(酒駕)致死的法律責任,在刑法的規定最重是判處10年徒刑。」記者:「你為什麼要喝酒開車。」車禍肇事責任比例還得要進一步釐清,不過酒後心存僥倖上路,無辜民眾團圓夢,全被撞碎。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