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媒《OSEN》的報導,一位演藝圈內人士指出,過去製作方與藝人間的合約,並沒有針對霸凌爭議所導致的損害進行規範,但是現在出現了改變,藝人只要在作品運行期間引起了負面影響,不局限於霸凌,像是酒駕、吸毒、性犯罪等,製作方都有機會向其索取賠償。
報導還補充,一位藝人釀禍可能造成數十億、乃至數千億韓元的製作成本化為烏有。「我努力拍出了一部好電影,卻因為那種事受苦。我們受到的傷害太大了、這太難了。」一位製作公司代表嘆道。
該公司代表更表示,要證實藝人「負面爭議」的真實性、甚至訴諸於法律程序,總是需要花上很長的時間,而擺開事實與否不談,在這段相對灰色模糊的時期,負面觀感早已隨之發酵、擴散,因此最後作品是否要釋出亦非常兩難。消息一出,網友們多一面倒同意追加此條款,不過也有部分認為這只對未來新進的藝人有約束力,依然無法有效限制時下高人氣的前科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