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仲茵與陳冠霖當年先有後婚,2002年7月她還在懷孕期間,在KTV看到女演員林立青頭靠在陳冠霖身上,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最終離婚收場;鄭仲茵離婚後多次在節目訴說遭前夫陳冠霖毆打及單親媽媽的辛酸,這次提及陳冠霖不見女兒,終於讓他忍無可忍反擊。
陳冠霖亮出的判決書顯示,鄭仲茵基於傷害之故意,徒手毆打陳冠霖,觸犯刑法傷害罪,她遭起訴後找男方辦理離婚手續撤銷告訴,陳冠霖認為夫妻一場選擇和平分手,並同意支付75萬與每個月2萬的教育生活費直到孩子年滿20歲,強調多年來依約履行,都有單據可以調閱。
關於從未探視女兒,陳冠霖解釋離婚協議雖然有探視權,但每次他想約時間,都被女方以時間地點不方便為由拒絕;過去他感謝鄭仲茵養育小孩,對於她向媒體訴說的言論都沒有反擊,沒想到對方仍持續消費他,「這次我決定不再悶不吭聲」!
他也向兩人所生的女兒喊話,稱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尊重孩子的選擇,「如果她想見我與我聯絡,我20年來也沒有換過電話,只要她一通電話,我隨時歡迎與她見面」;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鄭仲茵表示自己坦蕩蕩沒什麼好回應的,歡迎調閱通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