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6日,吳男開著貨車到屏東中國信託公益園區送貨,準備離去時竟順勢摸走要價4,000元的木製球棒,而球棒主人詹子賢發現後,氣得把監視器畫面貼上社群,還說最痛恨心術不正之人,呼籲球迷錯誤行為千萬不可學。
經球團聯絡貨運公司,吳男才歸還球棒,並遭公司懲處,詹子賢第一時間雖沒報案,經屏東縣里港新圍派出所介入調查、傳喚吳男到案說明時,他供稱自己是中信球迷,才會下手行竊。
案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屏東地院審酌,吳男不以正當方式賺取生活所需,隨意竊取財物,法治觀念顯欠佳,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球棒已由詹子賢領回,犯罪所生損害已減輕,兼衡吳男犯罪動機、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依竊盜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