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右)將入獄。(資料畫面)
社會 2023.04.26 16:15 臺北時間

陳致中要入獄了 涉洗錢遭判1年、檢啟動防逃機制

記者|鏡新聞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去年7月高院更二審判陳1年徒刑、黃10個月徒刑但緩刑4年,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兩人上訴,陳致中須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前總統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被控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陳致中、黃睿靚將其中部分款項匯入海外帳戶,三人因此觸犯洗錢罪。

去年7月,高院更二審對三人判刑如下:

吳淑珍,2年徒刑,扣案洗錢之財物及孳息共美金299萬8352.4元沒收。

陳致中,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扣案洗錢之財物美金816萬9015.3元沒收。

黃睿靚,處有期徒刑10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3000元折算1日,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扣案洗錢之財物美金816萬9015.3元沒收。

3人對更二審判決不服皆提起上訴,最高院今將吳淑珍有罪部分撤銷發回,陳致中、黃睿靚上訴駁回,陳致中需入獄服刑。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