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新北市三重區一處公園樹下,發現1個綁著背帶的骨灰罈,警方獲報抵達現場,翻看骨灰罈確認罈面印有照片、姓名,判定是已使用過的骨灰罈,將其帶回警局,目擊的民眾則表示「那(哪)個夭壽仔把骨灰罈拿來丟」、「「子孫不孝,先人骨灰罐這樣丟」。
警方依照罈面往生者資訊追查,查出家屬就住在骨灰罈丟棄地點附近,通知44歲張姓男子至派出所領回、說明,而他聲稱將骨灰移罈後,舊罈交給弟弟處理,而弟弟因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拒收舊罈,就擅自將空罈丟在分隔島樹下,警方將移請環保局開罰。
張姓男子的弟弟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警方已經通知環保局,將調閱監視器查明過程,依法裁罰。依照民俗慣例,使用過的骨灰罈、或撿骨過的金斗甕,一般都必須搗破,若一名亡者有兩顆骨灰罈、金斗甕,將被視為重喪,形同對喪家觸霉頭、對家中成員及運勢都有不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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