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林書豪日前在社群PO出針灸治療照片,被網友發現執行針灸者為林書豪的御用按摩師羅姓男子,然而羅男並非醫事人員,在台無醫師資格,查詢衛福部醫事系統也無相關資訊,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
台北市衛生局5月2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羅男不具醫師資格,卻替林書豪實施醫療行為,涉違反《醫師法》第28條,涉嫌重大屬刑事罪,將相關事證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已簽分「他字案」偵辦,若經調查屬實,依《醫師法》第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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