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三讀通過、24日生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不過當時社會反彈聲浪大,有關同婚的收養子女規定並未列入,讓同性伴侶陷入在小孩、配偶間二選一的困境,因為單身同志可收養子女,但結婚後配偶卻不能共同收養子女。
針對這項困擾,民進黨立委范雲、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時代力量以及民眾黨立院黨團,分別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條文修正草案,2020年5月以范雲版本送朝野協商。
又經過一年努力,范雲稍早透過臉書報喜,表示「同志家庭共同收養」修正條文已三讀通過,范雲欣慰表示,總算為同志家庭帶來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