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財政部提供7大繳稅管道,包括委託取款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含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ATM、信用卡(含行動支付)、現金或票據。各管道也會因作業流程不同,而有不同的扣款時間。
其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含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ATM這4種管道都是採取線上即時扣款,因此需在繳稅申報當下,確認帳戶餘額是否足夠扣款成功。
若採用委託取款轉帳,則必須確認指定帳戶資料是否填寫正確,並在5月31日預留足額存款,稅務機構會在申報截止後陸續進行扣款,若帳戶有誤或存款不足,會另外填發繳款書,通知民眾限期補繳並加計利息。利息部分,國稅局表示,自112年6月1日起,依112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加計利息。
而採用現金或票據方式的話,財政部強調,需在5月31日前持紙本繳款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4大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手機報稅者3萬元以下,可取得「繳納單編號」於5月31日前,至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小白單至櫃檯繳納。
至於國人最常使用信用卡(含行動支付)的方式,則需確認信用卡是否授權成功,申報截止後財政部將統一於6月9日向發卡銀行請款。有銀行業者分析,信用卡帳單結帳日落在6月9日的民眾,繳款日會落在6月24日;6月的結帳日最慢則會落在7月6日,帳單的「最後繳款日」通常為入帳日的14天到21天,因此繳款日則會在7月20日之後,這也意味著以信用卡繳稅款的民眾,有機會比別人晚50天才需要繳款。
另外,若是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民眾可於5月31日前申請延/分期繳稅,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