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漢因為不坦承犯行,而且涉案情節重大,一再被法院裁定延押,在最近羈押期即將屆滿,徐漢再度具狀向法院聲請以500萬元交保,並主張他目前已經不是中油的執行長,對中油已毫無影響力,法院經過審理後,同意徐漢以50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同時,也不允許對其他共同被告以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是不法侵害行為。
記者|鏡新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總金額高達2,710萬元,檢方在去年5月偵結,將徐漢、黃姓退休經理以及劉姓白手套等人起訴,而徐漢在最近向法院具狀聲請交保,經過地院審理後,裁定准許予以500萬元交保。
徐漢因為不坦承犯行,而且涉案情節重大,一再被法院裁定延押,在最近羈押期即將屆滿,徐漢再度具狀向法院聲請以500萬元交保,並主張他目前已經不是中油的執行長,對中油已毫無影響力,法院經過審理後,同意徐漢以50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同時,也不允許對其他共同被告以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是不法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