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女性警察官比例在去年有所突破,來到12%,警政署強調會以不同性別觀點檢視「性別主流化」思維,希冀建構一個性別平等及營造更友善、溫馨的工作環境。然而警界內仍有害群之馬,根據《鏡週刊》報導,一名在嘉義縣警察局任主管的A小姐,2年在警局廁所內發現有手機伸進來偷拍,當場逮住同辦公室的陳姓男警。
陳男是A小姐下屬,在大家印象中是個辦事得力、忠厚老實的好好先生,但陳男手機、平板和電腦雲端,卻放著用手機或針孔攝影機,在警局內部或公眾場所偷拍的上千筆影像,時間跨度長達2年,陳男向她求情,但A小姐在與同事討論後,認為事關重大,決定向時任嘉義縣警察局長廖訓誠報告,廖最初稱,為避免二度傷害,「只有4個人知道,要不要這樣就好?」A小姐堅拒並表示:「警察單位沒有祕密,我沒辦法跟加害人同處一室,更走不進那個被害空間。」廖聽完表示那要做「簡單處理」。
嘉義縣刑警大隊、婦幼隊人員到警局替A小姐和陳男各自做筆錄,陳男被調走,一切看似照流程進行,不料一天半後廖訓誠態度丕變,建議和解外,還讓陳男在5天內辦好退休,性平會議也始終沒有下文。A小姐更發現,當初製作的筆錄,案號竟是承辦人員自行撰擬的「臨時編碼」,並未正式立案,痛批吃案。
另一方面,A小姐因身心受創無法踏進辦公室,請求調整職務,一等就是4個月,最後還被長官建議轉任縣長室祕書,或幫她仲介到民間機構,等於讓她自行離開警界,讓A小姐無法接受。A小姐曾說警察單位沒有祕密,但她卻深受謠言之苦,有人匿名檢舉A小姐先跟陳男搞不倫,利用針孔事件仙人跳拿和解金買房買車,謠言從嘉義縣警局本部流傳到其他分局、甚至外縣市分局和她住的社區、孩子的學校,A小姐不堪其擾,卻遭前後任局長冷處理,疑似遭遇職場霸凌。
事件拖延近2年,A小姐轉而向監察院陳情,調查報告4月底出爐,監察院對警政署提出糾正,認定嘉義縣警局未依規定啟動性平調查、糾正及補救機制,怠於處理。此外,婦幼隊於受理及製作筆錄後,未依規定輸入「婦幼案件管理系統」,也未開立報案證明單,違反相關作業程序。另一方面,陳男犯行明確,尚在告訴期間,縣警局卻於案發5日內迅速核准他退休,給人「鼓勵私下和解」、「家醜不外揚」的印象,損害警察機關形象;針對黑函部分,警政署指派督察調查前,未依規定先行研判匿名檢舉是否為挾怨報復或惡意中傷,查明檢舉內容不實後,又未調查檢舉人身分、予以嚴懲,形同對A小姐的二次傷害。
嘉縣警現任局長林宏儒4月回應,時任局長廖訓誠立即調查,因認為已有處理,漏開性平會而被糾正。而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則透過公關單位回應媒體報導,強調並無包庇或吃案,A小姐遭偷拍,身心受創,他深表遺憾,但對於A小姐的不實指控,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以捍衛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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