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譚男父親2017年4月過世後,在郵局留下存款,5名子女因無法協議分割,最後經法院審理,判決每人繼承五分之一確定。譚男拿著好不容易得到的判決書,到郵局領取自己那份遺產時,卻遭郵局人員拒絕,原因是亡父帳戶內只剩377萬餘元,並非判決書上寫的590萬元。
譚男追查交易紀錄,發現姊姊在父親離世後,先提領35萬元,再指定扣繳遺產稅,所以帳戶被國稅局強制執行了197萬元。譚男認為存款餘額是「小於」而非「大於」判決所示遺產價值,認為他有資格分配繼承剩下377萬餘元的五分之一。
郵局方面則主張,判決書所示帳戶餘額與實際上有落差,郵局身為金融機購婉拒取款,是依法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避免客戶有所損害和日後紛爭。譚男為此再次興訟,這次是提告中華郵政,請求給付。
台北地院判決近日出爐,先前法院已確定判決譚男可分得五分之一遺產,如今譚父在郵局存款尚餘377萬餘元,中華郵政應准許譚男如數領取父親帳戶內五分之一的金額,一共75萬4,2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