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7月3日彰化縣埔鹽鄉,當時穿著雨鞋的17歲少年,正踩著單車在路上,一台深色轎車突然靠近,車上下來兩名男子,一伸手就往少年手臂抓,嚇得少年趕緊跳車拔腿就跑,最後仍被車上一行3人團團圍住,少年掙扎過程中還撞上一旁的耕耘機,導致鮮血直流。
事後少年家屬向彰化縣議員張春洋陳情,事件也在今(14日)天曝光,張春洋說明,當天少年行經番金路時,突然被轎車攔下,由於3名男子一下車就抓人,少年誤以為遇到綁匪而奮力掙扎,期間3男出動勒頸、拉腳及擒抱等招式欲制伏少年。
張春洋表示,3名男子是彰化溪湖分局的便衣員警,誤將少年認成非法移工,在聽到少年口音後發覺抓錯人,且在制伏少年後才出示證件表明身分,後續少年就醫,雖然身體無大礙,但臉部縫了17針、左大腿也有受傷。
消息曝光後,溪湖警方發聲明澄清「誤抓」、「毆打致傷」都非事實,並指稱當天埔鹽分駐所員警在便服常訓後,路上看到少年邊騎單車邊用手機,由於行車搖擺、懷疑精神狀況不佳,才停車攔查並表明警察身分等。
對於盤查過程致使少年受傷,警方表示深感不捨,後續也會關懷少年傷勢及妥適處理和解等,目前已初步取得少年家屬諒解。至於懲處方面,當天執勤的3名員警為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葉姓所長依規定記申誡1支,另外2名員警則因聽令抓人、未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