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判決,包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等三個單位,無需賠償,全案還可再上訴。至於敗訴原因,法官認定恩恩爸並沒有提出相關醫學資料,證明恩恩的染疫死亡,與被告機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對此,恩恩爸非常失望,表示僅僅只有求償1塊,並沒有太多的損失。
記者|鏡新聞
新北市的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過世。家屬質疑,消防局延誤送醫81分鐘,又不願意公開真相,因此提起「1元國賠」。一審結果今天出爐,恩恩爸的訴訟遭到駁回。新北地院表示,因為「恩恩爸」沒有就恩恩過世的原因,提出醫療資料,或其他因果關係證據,難以判定政府機關和恩恩過世的原因是否有關。
新北地院判決,包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等三個單位,無需賠償,全案還可再上訴。至於敗訴原因,法官認定恩恩爸並沒有提出相關醫學資料,證明恩恩的染疫死亡,與被告機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對此,恩恩爸非常失望,表示僅僅只有求償1塊,並沒有太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