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孫姓女子與26歲陳姓女子原本關係不錯,孫女因積欠2萬元債務,雙方於4月21日凌晨相約在KTV調解,未料卻爆發肢體衝突,孫女遭陳女夥同友人趙姓、林姓男子圍毆,並潑灑熱湯,造成孫女全身多處二度燒燙傷。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陳女、趙男、林男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訊後依重傷害罪嫌諭令3人5萬至3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近日全案偵結,依據孫女診斷證明,顯示有大面積燒燙傷疤痕,無法完全恢復原來皮膚外觀與功能,但並未造成四肢、器官等機能毀敗或嚴重減損,也未達身體或健康上有達重大不治或難治程度,故依傷害罪將陳女、趙男、林男起訴。
但檢方認為,陳女、趙男、林男3人手段凶殘,以高溫火鍋潑灑他人是「非人道酷刑」,導致孫女留下大面積燒燙疤痕,身心嚴重受創,且案發當下未立即協助送醫,還持續施暴,犯罪情節重大,至今尚未與被害者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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