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小丑電車隨機砍人縱火案」,無業的24歲「小丑男」服部恭太,於2021年10月31日晚間以一身小丑裝扮搭乘京王線特急電車,就在列車往新宿方向行駛途中,「小丑男」突然拿出一把30公分長刀,刺向一名72歲老翁的右胸口,接著在第5、6節車廂潑灑不明易燃液體並以打火機縱火。72歲老翁送醫後重傷昏迷,其他16名乘客則有吸入性嗆傷。
當時車上乘客慌亂逃跑,有人按下緊急通知鈕通報,卻因車廂內沒有監視器又十分吵雜,導致電車人員無法及時了解狀況,而因該列車為前往新宿的特快車,並無預定在國麗站,也就是最近停靠站進站,因此最後有人按下應急旋鈕緊急讓電車停靠在國麗站後,車廂門位置與月台門相差數公尺,讓車門無法開啟,情急之下乘客只好從車窗爬出逃命。
案發後,有不少目擊者看到頂著一頭金髮的服部恭太,他身穿亮綠色襯衫和藍紫色西裝,將口罩拉至下巴,獨自坐在車廂內抽菸,等待警方將他逮捕,看起來一派輕鬆,照片曝光後毫無悔意的模樣也遭到大力撻伐,遭依殺人未遂與縱火等多項罪名起訴。
服部出庭時表示,自己於2021年6月經歷工作不順之際,又得知才分手半年的女友即將步入禮堂,讓他受到不小打擊,有意輕生卻又不敢行動,便想藉由殺死至少2個人來獲得被判死刑的願望,原本打算在澀谷車站的十字路口行兇,但後來決定參考、仿照8月東京電車小田急線隨機砍人事件。
檢方認為服部行為足以構成燒死其他12名乘客的意圖,甚至選擇難以逃出的特快列車計畫性犯案,以「縱火致死」求處25年徒刑。但辯護律師主張,服部縱火時多數乘客皆已遠離危險處,就算沒有逃跑也不至於死亡,向法官求處12年徒刑。對此,東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在今(31日)作出判決,法官以10個「殺人未遂罪」,判處服部有期徒刑23年,並怒斥「因自私的理由進行隨機犯行,手段凶惡又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