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郭男的房產位於基隆七堵區一處舊公寓3樓,室內約21坪,當時執行署宜蘭分署第一次拍賣沒有人詢問,接著執行官陸續帶有意願購買的買家看屋,7月31日第二次拍賣,就有6組人競標,最後以425.5萬元拍出,比底價高出77.5萬元。
而郭男有2名女兒,在郭男過世後女兒認為,父親負債大於資產,所以全部選擇拋棄繼承,並請張姓律師擔任郭男的遺產管理人,沒想到房產竟拍出425.5萬元,扣除郭男生前積欠的稅款、汽車燃料費、交通罰鍰等14多萬元,以及抵押貸款、遺產管理人報酬後,還剩餘200多萬元。
執行署宜蘭分署指出,依照民法1185條規定,遺產管理人走完公示催告程序、清償被繼承人的欠稅及債務,並交付遺贈物後,剩餘的200多萬元,已經拋棄繼承的女兒們也不能拿回這筆錢,將會納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