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蔣姓阿嬤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但仍回天乏術,後來遺體由66歲的班男帶回,不過他卻沒有幫媽媽辦理死亡登記,而是將母親的遺體冰在家中的冰箱,只為領取母親的社會福利金。
為了營造母親還在世的假象,班男以偽簽母親姓名等方式,持續領取弱勢補助、租金補助、老人重陽金、老人健保等津貼。不過去年班男涉嫌家暴女兒,女兒在接受社工關懷時提到「阿嬤躲在冰箱不肯出來」,讓社工起疑,事件才被揭發。經計算班男共詐得75萬9,244元,檢方也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
今年5月法院開庭審理,班男坦承犯行,並向法官訴苦,表示自己是因為照顧母親才沒錢,母親過世後沒有錢安葬,加上小孩唸書也需要錢,所以才遲遲沒去做死亡登記,繼續以母親名義請領各種補助,懇求法官能否看在孩子還未成年從輕量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班男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隱瞞母親死亡事實,造成國庫受有75萬9,244元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且本身無前科,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現無業,最後依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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