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中國廈門一名盛姓男子,6月10日晚間10點左右僅穿著一件救生衣、帶著一根浮條,就從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白城沙灘岸際出發,一路游到金門縣烈嶼鄉東坑岸際,經過5小時候,約在11日凌晨2時45分抵達金門。不過盛姓男子動向早就被海巡署盯上,金馬澎分署第九岸巡隊人員待男子一上岸,就立刻上前逮人。
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盛姓男子偷渡嚴重影響境管及邊防安全,足以構成治安潛在疑慮,但考量盛姓男子坦承犯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判處盛姓男子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盛姓男子執行完畢後將遣返。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金門第十二巡防區雷達操作員在當月10日晚間透過雷情監控,於烈嶼鄉東坑岸際前方海域發現可疑光點,隨即通報第九岸第三機動巡隊站,該隊人員便出動前往東坑岸際埋伏,在11日凌晨2時45分盛姓男子上岸時,當場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