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整起事件,2020年9月16日YouTuber放火與網紅青青在一場網紅中秋烤肉趴結識,事後兩人一同回到青青與男友、自稱是竹聯幫明仁會三峽分會會長的陳昰勳的同居住處,不料凌晨2點左右,陳罡勳突然回家但青青卻不開門,陳罡勳氣得至警衛室調閱監視器,發現青青帶著放火回家,就找來綽號「小鬼」的蔣家豪等友人助陣。
陳罡勳進門後看到女友與放火獨處一室,覺得遭到背叛,飆罵青青後就要她打包離開,雖然青青試圖幫放火解釋,但陳罡勳仍作勢要揮拳打放火,並恐嚇要讓他斷手斷腳,還要他交出手機、全裸下跪,並用蔣家豪手機拍攝放火道歉影片傳到聊天群組,放火則希望能用錢解決,最後放火簽下30萬元的本票,並請友人籌到25萬元現金才得以脫身。
但事後放火全裸的照片竟被散播到網路上,於是放火在律師、父親的陪同下到信義分局報案,並對陳罡勳、蔣家豪等人提起強盜、強制、恐嚇、恐嚇取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及散布猥褻物等告訴。而放火一度懷疑自己遭青青設局仙人跳,但最終仍未對女方提告,之後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青青到案說明,確認青青與男友的對話紀錄後,認定青青對整件事並不知情。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分別依恐嚇取財罪和散布猥褻物罪,判處陳昰勳10個月不得易罰金、3個月得易科罰金;蔣家豪則被依恐嚇取財判刑8個月,案經上訴高院遭駁回,判刑確定。22日一早陳昰勳在小弟的陪同下至北檢執行科報到,隨後搭上囚車入監執行10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