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陳嫌勒斃,其家屬獲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翻攝自女大生IG)
社會 2023.09.01 16:04 臺北時間

馬國女大生來台就學遭勒斃 首例外籍家屬獲賠180萬補償金

記者|徐如奕

來台就學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間因金錢糾紛遭陳姓凶嫌徒手勒斃,陳男被依殺人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協助蔡女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士林地檢署開會決議補償家屬180萬元。這也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自今年7月上路以來,首例外籍被害家屬獲補償金案例。

蔡女2022年10月13日被發現陳屍於北市士林區租屋處,警方在案發後逮捕涉嫌的陳男,陳男供稱兩人透過IG認識而開始交往,隨後因反悔投資蔡女創業,欲討回匯給蔡女的9萬9,999元不成,一氣之下徒手將蔡女勒斃。

檢警調查,陳男犯後回到新北鶯歌租屋處,企圖服藥輕生,陳男被送醫後突然驚吐「我殺人了」,才導致全案曝光,但陳男偵訊時說詞反覆,又辯稱是「加工殺人」,檢方認為他有避重就輕之嫌,有逃亡之虞,依殺人罪嫌起訴羈押至今。

蔡女家屬日前在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下,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經士林地檢署開會審議,認定蔡女是因犯罪行為而死亡,因此全數委員決議補償家屬180萬元。另外也已透過律師請求民事賠償,至於領了補償金是否會影響其他索賠,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表示,補償金的性質是國家的責任,並不會影響到民事賠償。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上路,明定被害人因為犯罪行為導致死亡,只要被害家屬向地檢署提申請,經審議認定,遺屬可獲補償金180萬元,此新法能加速審議效率、減少二度傷害,務求補償從優、審議從速、程序從簡,以減輕家屬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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