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是在9日出席全律會律師節慶祝大會致詞時,脫口表示,相較於訓練精良、習慣團隊合作的檢方,辯方在國民法官案件中的表現傾向單打獨鬥,欠缺組織奧援,顯得「一團散沙」,檢辯實力顯然不對等。這番言論讓在場律師感到被指責,不理解為何司法院長要在律師節指摘律師,後續引發諸多討論。
司法院當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許宗力致詞表示,近年來司法院致力推動各項人民有感的司法改革,最重要的就是今年開始實施的《國民法官法》以及司法院仍持續推動的「金字塔訴訟制度」,他也要感謝律師界朋友這段期間的支持及參與,讓審、檢、辯三方齊心協力,共同為新制打下堅實的根基。至於新制施行至今,各方指出之檢辯實力不對等問題,在最近幾件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程序中,顯現出相對於有組織、有訓練、有專職人力配置的檢方,欠缺有組織奧援的辯方,通常單打獨鬥,即使三位出庭,也比較看不出團隊合作跡象。
許宗力當時表示,司法院作為國民法官制度的推動機關,自需有所因應與作為,目前司法院正積極研議,如何協助半官方的法扶基金會,在法扶律師團隊中組成專門承接國民法官案件的任務編組,強化律師在卷證不併送的當事人進行主義訴訟程序下的辯護能力,使檢辯實力一定程度趨於對等。或許全律會也可善用律師學院,協助律師儘快適應起訴狀一本主義下的交互詰問、當事人進行主義運作。
許宗力這番言論引起律師界諸多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12日發聲明表示,律師努力與付出不容抹煞;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也表示,協會針對許宗力全然忽視制度運作欠缺配套的現況,便率然批評律師表現的發言,深感遺憾,並點出三大重點:國民法官案件並無吸引律師參與的誘因、刑事訴訟實務的操作現況更加削弱律師參與意願、呼籲司法院重視國民法官案件的制度配套。
針對律師界連日來討論,司法院終於在12日做出回應,表示司法院感佩律師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努力付出,刻正積極研議妥適方案,並澄清許宗力是要向律師界說明司法院已就此現象,積極研議應對之道,並非意在批評各案中辯護律師的表現。
司法院完整回應如下:
一、 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新制,涉及我國刑事訴訟制度重大變革,為司法院重要司法改革政策。新制推行過程中,全國律師聯合會、各地方律師公會及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等民間律師團體,全力支援各級法院辦理模擬審判,並持續開辦與國民法官案件之辯護有關之教育訓練課程,培訓該類案件之辯護人力,司法院對於律師界之全力支持與努力付出,至為感佩及肯定。
二、 回顧業已作成實體判決之七件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案件,各界指出似有檢辯雙方法庭表現落差之現象,恐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新制之長遠發展,產生負面效應。本院對此非常重視,亦知此係因官方與非官方之律師界,在組織、訓練、人力配置上自始即有明顯差異,方會出現檢察官在法庭上能展現團隊合作成果,律師卻顯得勢單力孤之情。司法院許宗力院長應邀於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節慶祝大會致詞時,係要向律師界說明司法院已就此現象,積極研議應對之道,並非意在批評各案中辯護律師之表現,特此澄清並說明。
三、 關於律師界要求提高法扶律師在國民法官法案件之酬金、重視國民法官制度配套措施,提高律師參與之經濟誘因等問題,司法院現正積極研議對應方案,亦請律師界本於與司法院攜手推動新制、共同實現更能保障人民權益的司法初衷,繼續給予寶貴的建言及指教,一起打造更為人民瞭解及信賴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