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桃園購買高鐵票出言恐嚇售票員,遭高鐵警察依現行犯拘捕。
社會 2023.09.20 21:11 臺北時間

買高鐵票指定窗邊位 男嗆「旁邊坐人就殺人」遭判刑

記者|陳姿妤

攝影|鏡新聞

去年8月一名男子於高鐵桃園站購票時,向售票人員指定靠窗位置,還放話「旁邊有坐人的話,就要殺人」,售票員不敢大意逐層上報,最後通報鐵路警察逮人,陳男在法院審理時抗辯自己是因貸款失敗心情差才胡言亂語,行為時不具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但法官不採信,依恐嚇公眾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2022年8月12日下午1時許,43歲陳姓男子在高鐵桃園站向售票員購買往高雄左營車票,並要求坐靠窗位子,揚言「若旁邊有坐人,就要殺人」、「我不管,如果旁邊有坐人,我就要殺人」,鐵路警察獲報趕來逮人,檢察官偵辦後,依恐嚇公眾罪起訴陳男。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於桃園地院審理時,辯稱因在鶯歌農會貸款失敗導致心情差才一時衝動胡言亂語,試圖以欠缺辨識能力、控制能力卸責。

但法官認為,陳姓男子面對警察詢問時清楚表示「我要搭車前往左營高鐵站」、「我拿著車票就直接下月台去搭車」等語,代表陳姓男子知悉自身行為及目的地在何處,且有能力自行購買車票並步行至月台處候車,認定其對於犯行具有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並不符刑法第19條第1、2項「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所規定減免其刑之情形。

法官審酌陳姓男子因自身貸款問題而心情不佳,為宣洩情緒而對高鐵售票員散佈恐嚇公眾言論,對於公眾安寧及社會秩序造成危害,考量陳姓男子犯罪動機、學歷為為高中畢業、目前無業等情況,依犯恐嚇公眾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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