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毅蛋品公司涉嫌將進口雞蛋,生產成「未殺菌液蛋」, 還將產地標示台灣,批發販售給糕餅店,同時也把沒有標示產地的散裝蛋賣給早餐店、雜貨店和市場攤販,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桃檢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負責人,但地院諭令50萬元交保,經過高等法院撤裁、發更,桃院昨天改判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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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鏡新聞
桃園市政府上個月追查「進口雞蛋」混充國產,發現仲毅蛋品公司標示不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負責人,但當時以50萬元交保。 高等法院在昨天改判羈押禁見。
仲毅蛋品公司涉嫌將進口雞蛋,生產成「未殺菌液蛋」, 還將產地標示台灣,批發販售給糕餅店,同時也把沒有標示產地的散裝蛋賣給早餐店、雜貨店和市場攤販,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桃檢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負責人,但地院諭令50萬元交保,經過高等法院撤裁、發更,桃院昨天改判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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