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何姓學生涉嫌媒介性交易,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翻攝自Google Maps)
生活 2023.10.18 18:50 臺北時間

政大生「新創」把妹公司遭檢舉賣淫 校方1大過、1小過處分

記者|郭妤

政大法律系何姓學生成立把妹教學新創公司,在學校多個社群平台刊登徵人啟事,號稱提供女性舌吻、摸胸等服務,宣傳文案遭檢舉疑似是賣淫公司,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須在4個月內支付公庫6萬元;政大校方今(18日)也祭出懲處,學生獎懲委員會調查後,決議給予該生1大過和1小過處分。

政大法律系何姓學生日前在臉書的學生交流板徵才,聲稱是「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的新創公司,教戰男性結交異性為主要服務,但文案皆充滿性暗示,遭質疑並非提供課程,而是根據「約會對象」做為收費單位,遭同校學生檢舉;而他發現事態嚴重,緊急刪除所有文章發聲明,否認媒介性交易,僅提供出租女友教把妹的服務,文案只是告知肢體接觸尺度,已解散公司為造成紛擾致歉。

警方接獲檢舉,將何姓學生約談到案,檢察官調查後,認定他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媒介性交營利等罪,審酌他坦承犯行、寫悔過書,無前科且已解散公司,也未有媒介成功案例,所生危害非鉅,念及年紀尚輕、社會經驗不足,10月3日將何男緩起訴2年,但要在4個月內支付國庫6萬元;政治大學校方也提送獎懲委員會審議。

政大校方今發布聲明,學生獎懲委員會針對何男發表徵才廣告於學生交流板,造成多位學生對其公司營運感到不舒服,決議以記1大過處分;另其類屬利用校園網路不當牟利或惡意破壞網路之安全與秩序,擾亂校內公共秩序,決議依學生獎懲辦法記1小過處分,總共「1支大過及1支小過」。

政大強調,學校為教育單位,將另案討論學生懲罰存記及銷過實施要點,期在學生銷過後,不在操性成績證明書留有任何紀錄,給予徹底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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