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蘇男手上無蔡依林演唱會門票,但因手邊缺錢,為了償還借款,於2022年12月間以暱稱「騷包」在推特(Twitter)佯稱有800元座位的門票要賣,並開價5,160元,粉絲認為比黃牛價便宜10元決定下單,雙方透過社群約定先匯款,門票則在12月29日寄出。
蘇男收到款項後就將該名粉絲的社群帳號封鎖,粉絲遲遲未收到票券,欲聯絡蘇男時發現遭封鎖,才知遇到詐騙,警方獲報後依詐欺取財罪嫌將胡男送辦,彰化地檢署偵辦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彰化地院日前審理,法官審酌蘇男正值壯年,卻存有不勞而獲的心態,對他人行騙,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胡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因此判處蘇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蘇男應於緩刑期間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法治教育二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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