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勞檢處表示,被挖破的管線為氧氣、氮氣輸送管,由於埋設僅約10公分深,刨除工程進行時不慎挖破,氣體洩漏引發後續火災。由於管線埋設極淺,工程單位施工前並未做好勘查作業,氣體公司今早到場共同會勘時,一度不清楚自家管線設置,蘇男喪命意外,除了施工問題外,勞檢處也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人為疏失。
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地面崩塌、及損壞地下埋設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應事前就作業地點及其附近,施以鑽探、試挖或其他適當方法從事調查。勞檢處目前針對該工程予以立即停工處分,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全面調查地下埋設物情形。
勞檢查處強調,施工單位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導致死亡等重大職業災害,除了依規定移送法辦外,若涉及《刑法》過失致死,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