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於11月14日、15日指揮警方分別至25歲朱男與25歲柯女的住處搜索,查獲朱男持有約200份個資,柯女則被查出以每份300元找人頭假連署,並於現場搜出20份偽造的連署書。
檢方訊問朱男後,認有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新台幣3萬元交保;至於柯女,檢方認為她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賄賂連署人或其他不正利益」、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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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如奕
彰化地檢署近日查獲2起涉嫌利用人頭證件、偽造假連署書案,其中一名朱姓男子握有200份個人資料,另名柯姓女子則以每份300元為代價找人假連署,2人均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刑法》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保護法》,檢方訊後諭知朱男3萬元交保,柯女則聲押獲准。
彰化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於11月14日、15日指揮警方分別至25歲朱男與25歲柯女的住處搜索,查獲朱男持有約200份個資,柯女則被查出以每份300元找人頭假連署,並於現場搜出20份偽造的連署書。
檢方訊問朱男後,認有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新台幣3萬元交保;至於柯女,檢方認為她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賄賂連署人或其他不正利益」、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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