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林姓警官於分局內負責人民陳情案件等業務,因此受理過黃女的陳情案件,黃女疑似不滿林警處理態度,自2021年12月起不斷向警政署、刑事局、高雄市警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發檢舉信函,指控林姓警官私生活混亂、流連情色場所,敗壞社會善良風氣,請求將他調職。
林姓警官因此陷桃色風波遭調職,經高雄市警局政風室調查,發現黃女所述皆為子虛烏有,隨後將黃女移送偵辦,檢方也傳喚黃女所說的「女方當事人」,女方則強調不認識林警,也無男女交往關係,檢方綜合事證認定黃女檢舉並非事實,今日偵結,依誣告罪將黃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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