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美國司法部門與幣安達成的協議,趙長鵬不僅要辭職下台、3年內不得回公司任職,幣安還須支付43億美元罰款,以此換得幣安合法經營,且趙長鵬仍能保有多數股權與大股東身分;不過天價罰款引發投資人對幣安前景的質疑,也讓醜聞頻傳的加密貨幣圈再度遭受打擊。
根據加密貨幣分析平台Nansen的數據,趙長鵬認罪消息傳出後,投資人從幣安撤資9.56億美元,還不包括比特幣(bitcoin)的流量,不過相對於幣安剩餘逾650億美元資產而言,資金外流規模仍然很小。幣安已宣布趙長鵬去職後,由高級主管鄧偉政(Richard Teng)接任執行長。
趙長鵬目前居住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昨天在美國西雅圖法院提出抗辯,若須坐牢尚未釐清會被判多久徒刑;根據聯邦指導方針,趙長鵬最多可能面臨18個月刑期;根據法院文件,趙長鵬支付1.75億美元的保釋金,另有1500萬美元存入信託帳戶。此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創辦人、暱稱「薯條哥」的班克曼佛里特(Sam Bankman-Fried),被美國司法部刑事指控13項罪行,一旦全數成立,最高恐面臨115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