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初檢調發現,辜仲諒2006年期間,涉嫌以資本額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來炒作「兆豐金控」結構債,不法獲利約10億元,涉犯證交法等罪。
案件來回更審,一審判辜仲諒9年,二審加重再判9年8月,更一審改判3年6月。但更二審認為,辜仲諒並沒有造成中信銀損失,逆轉改判無罪,但最高院去年5月再撤銷、發回,而更三審期間,辜仲諒仍堅稱沒犯罪,並指檢方上訴無理由,如今更三審仍判辜仲諒無罪,可上訴。
記者|鏡新聞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纏訟至今17年,歷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天(30日)上午判決辜仲諒等3人無罪。連兩度獲判無罪,儘管全案仍可上訴,但中信金控就在剛剛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同仁獲取清白同感欣慰。
據了解,當初檢調發現,辜仲諒2006年期間,涉嫌以資本額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來炒作「兆豐金控」結構債,不法獲利約10億元,涉犯證交法等罪。
案件來回更審,一審判辜仲諒9年,二審加重再判9年8月,更一審改判3年6月。但更二審認為,辜仲諒並沒有造成中信銀損失,逆轉改判無罪,但最高院去年5月再撤銷、發回,而更三審期間,辜仲諒仍堅稱沒犯罪,並指檢方上訴無理由,如今更三審仍判辜仲諒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