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18日才因竊盜犯行遭移送台北地檢署,卻在準備步出大門時,瞄見一旁專門放置外送餐點的桌面有份摩斯餐點,當場打開就吃了起來,一旁等候的外送員直覺有異,隨即通報法警,而餐點主人、一名28歲女書記官正好前來取餐,婦人當場成了現行犯。
員警獲報趕到場將人帶回偵訊,沒想到婦人吃掉別人的漢堡還不飽,期間持續喊肚子餓,員警只能幫忙準備便當,婦人一樣吃個精光。她向警方供稱,會吃掉別人餐點,是因為整天都在地檢署沒吃東西,出來後實在餓到不行,發現桌上有食物就失去理智吃了起來。
警方調查,婦人竊取的餐點價值193元,且書記官也提出竊盜罪告訴,警詢後將婦人再度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考量犯行輕微,警告婦人後再度限居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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