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陳姓男子,在去年8月22日上午搭乘高雄捷運時,竟然直接於高雄國際機場站的月台抽菸,其他乘客發現後通報站務長處理,當時值班的站長王女趕抵月台勸導,不過陳男不但不理會勸阻,甚至還直接出拳毆打王女,王女噴灑辣椒水反擊,但陳男涉嫌持續攻擊,造成王女頭部、臉部、左手受挫傷及瘀傷。
轄區小港警分局獲報,將陳男緝捕到案。高捷公司表示,這起案件造成同仁執勤產生心理壓力,且事件在站內月台發生,通勤旅客人來人往,對大眾運輸安全及社會秩序危害甚深,認為陳男暴力行為藐視公權力、破壞社會治安,為保障公司同仁權益、執業尊嚴及大眾運輸使用者信心,並維護秩序,高捷在偵查及審判中均表達訴追究責的堅定立場,並請求法院從重處刑。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罪嫌起訴陳男,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不尊重王女依法執行職務,施以暴力行為,導致王女受傷,所為實有不該,依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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