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鏡新聞
名媛朱立安以投資基金為由,詐騙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的妻子何莎,及已故名作家鄭豐喜遺孀等人,金額超過4億元,最高法院認定朱立安犯行明確,駁回上訴,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定讞,而目前朱立安仍在羈押中,將入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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