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前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今天二審結果出爐,包含貪污詐欺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去年一審時被判八年徒刑,今天二審合計被判六年五個月,刑期會縮減,關鍵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陳凱凌從有罪被改判為無罪。
社會2024.01.31 12:41 臺北時間
陳凱凌貪污案二審出爐 8年徒刑改判6年5個月
- 記者|鏡新聞
台南市府前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今天二審結果出爐,包含貪污詐欺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去年一審時被判八年徒刑,今天二審合計被判六年五個月,刑期會縮減,關鍵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陳凱凌從有罪被改判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