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左)二審逆轉告贏徐千晴(右)。(翻攝自鄭運鵬、徐千晴臉書)
政治 2024.02.21 15:04 臺北時間

鄭運鵬逆轉告贏徐千晴! 她未查證就酸人像詐騙集團判賠15萬

記者|陳姿妤

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不滿前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在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期間,於臉書嘲諷其徵才廣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對徐千晴提告求償60萬元並要求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徐千晴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個人評論,判徐免賠,判決書還寫願所有因他人言論所苦者「離苦得樂」,鄭運鵬不服上訴,今(21日)全案逆轉,高等法院認定鄭運鵬並未徵人,徐千晴未做查證,改判徐千晴敗訴,須賠償15萬元。

2023年5月3日,鄭運鵬在臉書貼出民眾黨以2萬6400元徵才的資訊,諷民眾黨只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稱「驗證柯文哲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反擊,酸鄭運鵬的徵才廣告未透露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

鄭運鵬留言表示,「可以請您道歉嗎?斷章取義我還能忍受,無中生有就無法接受了」,但徐千晴毫無悔意因此挨告,鄭運鵬向徐千晴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對方在判決確定後7天內,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1個月。

鄭運鵬不滿遭指「猶如詐騙集團」,對徐千晴提告。(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一審認定徐千晴言論屬於個人意見表達,也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判決書中還提到,「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鄭運鵬不服判決,直批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檢討,這種的法律見解不是清高,是脫離法治莫名其妙,再提起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鄭運鵬辦公室的網站徵才廣告,顯示工作機會為0,證明鄭運鵬並沒有徵才招聘員工的狀況;徐千晴未做基本查證就虛構事實逕自做出不合理評論,改判徐千晴要賠給鄭運鵬1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不過也認為沒有刊登判決要旨的必要,全案僅鄭運鵬可針對要求刊登判決要旨上訴,徐千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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