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琳姐姐於TikTok自導自演的影片已觸法,將被依違法《社維法》移送法辦。(翻攝自泳琳姊姊IG)
社會 2024.02.26 19:41 臺北時間

網紅自導自演「小孩遭偷抱」  到案認照腳本拍攝:陌生男是行銷公司

記者|陳姿妤

網紅「泳琳姐姐」近日在TikTok發布一段影片,只見她推著嬰兒車帶小孩到松菸園區放電,過程中一名陌生男子竟當面將女嬰抱走,影片曝光後引起部分家長憂心。不過經信義警分局調查,卻發現影片並非真實情況而是自導自演,警方今(26日)下午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泳琳姐姐」供稱影片是照行銷公司腳本拍攝,也坦言片中兩位男性皆為行銷公司人員,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待其餘兩人到案後將併案移送。

針對自導自演小孩遭偷抱影片,引起部分民眾擔憂,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表示,「經查證該影片並非屬實,該影片為民眾自導自演之影片,該行為已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本分局後續將通知相關人等到案釐清案情,若涉及違法情事將依法偵辦」。

對此,泳琳姊姊強調事件是真實發生,只是當時來不及錄影,因此事後才找來攝影團隊重製影片,是為了要提醒家長注意孩童安全,今(26日)下午到案後,泳琳姊姊則供稱,自己是配合行銷公司劇本演出,並不知道此舉會觸法,坦言除了影片中的小孩是她的親人以外,其餘2名男子皆為行銷公司人員。

目前警方正透過涉案行銷公司聯繫影片中的2名男子,通知他們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將依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函送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裁處,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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