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於5年前承租該透天厝,近2、3年來開始積欠房租,且她在屋內飼養10多隻貓狗卻放任不管,長期遭鄰居投訴貓狗啼叫擾民,由於房東年紀大無法處理,直到房東過世後才由孫女鍾女接手處理,半年後終於聯絡上李女,她卻以罹癌住院或住在他處、沒有住在該屋等藉口,拒絕鍾女進屋查看。
李女的租約於2024年月24日到期,鍾女在李女同意之下進入屋內,才發現屋內不僅堆滿垃圾,地上還有10多具貓狗屍體,動保處人員接獲警方通知後到場,將屍骨帶回調查釐清死因,並確認是否有毒物反應,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育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動保處表示將盡快約談李女說明案情,若涉嫌故意虐殺造成動物死亡,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至5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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