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73歲的克里奇在1974年因犯下連續殺人案,被判無期徒刑入獄,但他又在1981年將獄友毆打致死,被法院加重判刑,改判死刑,在克里奇坐了43年牢後,當局宣布於28日執行死刑。
克里奇在28日上午10點被推入愛達荷州最高級監獄的行刑室,但矯正主任特瓦爾特(Josh Tewalt)卻在10點58分宣布,暫停執行死刑。特瓦爾特在記者會中指出,醫療團隊的3名成員,在嘗試8次靜脈注射都無法順利完成,包括針頭無法進入靜脈、靜脈狀況不佳,在手臂、手背、腿、腳上注射都失敗。
愛達荷州懲教部門表示,克里奇的死刑執行令即將到期,當局正在思考接下來的處理方式。克里奇的律師也隨即向地方法院提出暫緩執行死刑的動議,稱這次糟糕的處決過程,證明司法部無法執行人道且符合憲法的處決。
特瓦爾特表示,有信心可以找到再次嘗試注射死刑需要新的化學藥品;另外,愛達荷州去年也通過若沒有藥物可執行注射死刑,可使用槍決作為處決方法。不過,特瓦爾特指出,該州沒有執行槍決的必要設施,被問到是否會使用氮氣執行死刑,特瓦爾特回應,這需要修改州法。阿拉巴馬州在上個月執行「氮氣窒息法」處決死囚史密斯(Kenneth Smith),也是因其無法使用靜脈注射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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