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p今日針對此新制發文,直言「行人地獄大門已開啟」,為了怕影響職業駕駛的工作權,行政院已通過1,200元以下的微罪不予民眾檢舉,除了本來就不能檢舉的紅線停車外,現在連併排、人行道、斑馬線、路口十公尺內、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違停,都不予檢舉。
Cheap表示,過去駕駛人還會擔心民眾檢舉,去吃個飯30分鐘也要找停車格,現在真的隨便停,要被開單的機率很低,他也實測過即使打電話報案說有違停,台中警察約2小時後才來,「地獄倒楣鬼被開單也不要氣餒,你停越多省越多」。他指出,過去不敢臨停,是因為民眾會檢舉,但其實真的怕被警察開單的很少,如今以後交通會更亂,想到就覺得恐怖。
行政院今日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輕微違規,將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以及未來民眾若交通違規,僅有被當場舉發案件才會被記點,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案件則不予記點,且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從現行的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最多4點),行政院將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