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4.04.16 19:26 臺北時間

燒肉店用過期肉遭罰144萬 50%將成「吹哨者獎金」

記者|林世歆、阮永綺

「和牛EMPEROR」到底有多少過期肉已經被消費者吃下肚?台中市法制局說,目前接獲六6組消費者投訴,他們用餐花了超過3萬,回家後卻拉肚子,懷疑吃到過期肉。衛生局也說,持續稽查發現,EMPEROR還有12個品項過期,已經開罰144萬元,未來將會撥一半給吹哨者作為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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