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偵辦黃子佼性騷擾案時,於去年8月4日上午10點前往黃子佼住處搜索,查獲黃子佼4TB隨身硬碟裡存放不少性影像,其中有7部身分不詳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檢方也查出黃從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販賣女子性影像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小圈子」。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考量黃子佼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只是持有未成年私密影像,沒有散布或販賣等情形,他也自願將這些檔案交給檢察官銷毀,犯罪情節尚非重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2年,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並在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寫悔過書1份,字數不少於1200字,可以電腦繕打,親自簽名後交付北檢。
北檢日前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將二度偵辦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