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涉嫌強制猥褻,一審被判8個月徒刑。(資料畫面)
社會 2024.05.24 12:30 臺北時間

涉強制猥褻一審被判8個月 宥勝「8字回應」曝心聲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藝人宥勝被多名曾合作過的工作人員指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認定宥勝有跨坐在女子大腿上強吻、撫摸,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4日)一審判處宥勝8個月徒刑,可上訴,宥勝則透過經紀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宥勝在2016年底某日工作結束後,以順路為由送女性工作人員回家,不料宥勝抵達該女子住處後,用借廁所當藉口進入女子家中,上完廁所也未離去,假裝心情不好向女子抱怨,邊抱怨邊靠近女子坐著的沙發,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跨坐在女子大腿上,對她強吻、撫摸,女子不斷反抗,宥勝才停止行為。

於是北檢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宥勝在本案案發時是具有名氣的演員,有一定的媒體關注度,和被害女子有上下從屬關係,他利用被害女子信任且所使用的強暴手段,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

北院表示,宥勝至今未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沒有實際補償行為,宥勝在審理期間,甚至不當接觸被害人及證人,難以認定有懇切悔悟之心,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宥勝透過經紀人回覆,「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被問到是否會上訴,則未回答,僅強調「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