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蕭姓飛官去年3月24日到國軍醫院體檢,由於擔心自己和同袍的BMI超過規定上限,因此趁著醫護人員不注意,偷走印章蓋在體檢表身高、體重、BMI值、體脂率等欄位,再自行填寫假數據,事後被醫護察覺,體檢表在送往軍方評估前就暴露。
事跡敗露後,蕭姓飛官坦承犯行,且經航醫官判定後,確實符合停飛標準,去年3月25日起到今年4月間,長達1年多都處停飛管制狀態。台中地院認為,蕭姓飛官犯案動機為一時失慮,且犯後還沒使用偽造體檢文件就被發現,犯行產生損害相對輕微。
台中地院審酌,蕭姓飛官停飛前每月收入約11萬元,經扣除飛行加給後,月收為6萬,配偶懷有8月身孕,及需扶養臥床長達17年的植物人奶奶等生活狀況,最終依現役軍人犯偽造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可上訴。